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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男子供“情人”儿子买房 后遭离弃 能要回房子吗?

发表于2014-01-21

该男子丧偶,有一个女儿。2000年,经她人介绍,一个女的带着她女儿和儿子跟该男子一起生活,他们俩一直没有办结婚手续。男子把女方的女儿供上了大学,给女方的儿子买房了,现在女方不管男子了,跟她女儿去北京生活了。现在该男子不知道该怎么办?

对于这样的情况,我只想说:你脑袋锈了。最自己女儿好点,还能给你养老呢!当然做人是要有良心的,人家给你买房,供你儿女长大,你就这样对该人家,你晚上睡的着觉?你住在房子里能安心吗?

 

不过律师指出,女方去了北京,男子可以要求撤销赠与!

发表于2014-01-21

不知道,能证明买房子的钱是男的挣的么

发表于2014-01-21

可以撤销赠与

发表于2014-01-21

呵呵!真是糊涂至极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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