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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,是住房分配货币化、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。
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,是住房分配货币化、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。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,具有强制性、互助性、保障性。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。
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工作,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50号)和《关于对〈关于制订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实施意见的请示〉的批复》【锡房金管(2005)3号】所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范围,就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可支取的额度等,经研究作出如下规定:
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,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《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(新职工住房补贴)支取申请单》(加盖单位公章)、本人身份证、《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(住房补贴)对帐卡》及其密码,并根据下列支取范围提供有关资料,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