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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 主管部门代表 对房屋 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、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,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。
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 主管部门代表 对房屋 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、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,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。
房地产权属变更须提供资料:
一、企业事业单位房地产转让须提供资料:
1、交易双方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。
2、交易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(复印件)。
3、房屋 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(复印件)。
4、交易订立的买卖契约。
5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已税凭证(复印件)
6、房地产卖契、房地产交易评估表。
7、交易双方企业章程。
8、契税纳税申报。
9、抵扣凭证。
10、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。
二、企业单位股权转让权属变更行为须提供资料
1、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变更申请的相关材料。包括股权转让前后的企业章程,转让股权的 成本凭证,企业股权转让时的股东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、企业变更登记情况表。
2、房屋 权、土地使用权证(复印件)。
3、房地产卖契、房地产交易评估表。
4、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的报告。
5、耕地占用税、土地出让契税完税凭证。
6、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。
三、其他房地产权属变更行为(如合并分立、改制、对外 )
1、各自身份证照(复印件)。
2、房屋 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(复印件)。
3、交易订立的买卖契约或合同。
4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已税凭证(复印件)
5、房地产卖契、房地产交易评估表。
6、企业章程。
7、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的报告。
8、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