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荣飚自2010年起,担任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,分管治安管理支队、特种行业管理支队、枪爆管理支队等。其中民爆企业是其重点监管对象。
有很大权力寻租空间,因此经常接受企业贿赂,乃至索贿。
而有些监管人员在例行检查合格后,
他们每年需向相关监管人员送钱,“
并称与李荣飚相识,且关系良好。
这位大型烟花爆竹老板告诉记者,
李荣飚自2010年起,担任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,分管治安管理支队、特种行业管理支队、枪爆管理支队等。其中民爆企业是其重点监管对象。